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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动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常年亏本且已停产,根据清算审计及评价成果,该公司已资不抵债,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动力有限公司请求法院破产的方案》,决议其向法院请求破产,现将有关状况布告如下。
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动力有限公司闭幕清算的方案》,详见2020年12月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闭幕清算布告。新世纪公司之后建立清算组展开闭幕清算作业。
公司延聘本分世界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以下简称“本分事务所”)对新世纪公司进行了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本次清产核资基准日为2020年6月10日,财物总额为22.10万元,负债总额为1,862.6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840.56万元。
公司延聘北京中企华财物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公司”)展开财物商场价值评价,中企华公司根据财物特色及实际状况,关于厂房建筑物,因周边区域无相似财物进行比较,故选用成本法进行评价;对机器设备、车辆及土地使用权,因周边区域及近期发生了相似买卖可以进行比较对照,可以实在反映财物价值,故选用商场法进行评价。本次评价以2021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获得成本法、商场法评价成果:账面价值0万元,评价价值为1,744.64万元,增值额1,744.64万元,主要为建筑物增值1,500.47万元、土地增值94.60万元。
现在,新世纪公司已完结员工安顿补偿作业以及债权债务的整理。经本分事务所审计成果,到2020年6月10日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负债总额为1,862.66万元,到2020年12月31日年终审计新世纪公司承认负债总额为2,337.35万元,比6月10日添加474.69万元,主要是为安顿补偿员工,告贷添加所造成的。
经中企华公司对固定财物和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价,评价值为1,744.64万元,依照上述审计、评价成果,新世纪公司已资不抵债,根据《公司法》一百八十七条规则:“清算组在整理公司产业、编制财物负债表和产业清单后,发现公司产业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破产”,并寻求律师定见,新世纪公司应向法院请求破产。
新世纪公司资不抵债现状,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则,以及律师定见,新世纪公司应向法院请求破产。一起该公司另一股东方——哈尔滨哈投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已赞同新世纪公司展开破产清算。新世纪公司请求破产契合国家有关整理“僵尸”企业的方针,一起可优化公司财物结构,削减公司不良财物,然后进步财物质量,防备经营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以为,新世纪公司请求破产事宜契合企业实际状况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危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景象。方案表决程序契合有关法令、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则,未发现董事会存在违背诚信准则的现象,决策程序合法有用。